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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軍聞社記者陳軍均臺北19日電)為了解決國軍人力缺員問題,擴大志願役人員進用彈性,立法院今日初審通過延長各校、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2年。根據通過修正條文第6條,少尉和中尉服役年限從現行10年延長到12年,上尉從15年延到17年;少校、中校和上校,服役年限則自現行的20、24和28年,延長到22、26和30年。不過,留職停薪期間,不列計服現役最大年限期期間。新聞來源: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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